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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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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200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0-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公开

2020年合水县板桥镇人民政府收支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2020522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合水县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宜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内设机构

板桥镇隶属行政事业单位,设立独立编制机构2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包括镇机关及所辖5个乡镇站所。镇机关:党委编制13名,政府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板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板桥镇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板桥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板桥镇水利工作站:事业编制3名。遗属供养13人。

、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现公示我单位收入预算7530000元。相比上年度减少2925630元,27.98%,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及退休人员工资移交人社局发放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我单位全年支出预算7530000元,相比上年度减少2925630元,27.98%,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及退休人员工资移交人社局发放其中:

 1、基本支出6886800

1)人员经费:以201910月工资为基数,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4965800元;离退休人员经费103400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金支出合计412400

2)社会保险支出:按年初单位与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养老保险(包括公益性岗位)、工伤保险、事业保险等738200元。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600000元(包含应急管理工作经费50000元、乡镇纪委工作经费30000元、市场监管工作经费10000元、农村交通安全经费10000元、政务中心工作经费10000元、人社所经费10000元、乡镇人大工作经费50000、乡镇接待经费30000元、国土所工作经费20000元)。

4)2020年工会会费67000元,按2019年10月单位在职人员人均100元核定。

2、专项经费643200元,其中:

1)村办公经费600000元

    2)妇联主席工资报酬43200元。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8000,预计接待95批次450人次,较上年下降1.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48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80元),较上年度持平。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093174.6

2.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政府采购根据当年工作重点,按照需求有计划的安排采购。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为加强财政收入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并签订股室业务责任书,及时开展资金收支绩效评价工作;严格履行财政资金支出要求,跟进各项资金支出进度,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合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行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板桥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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