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16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06-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2020年合水县林业工作站预算公开
2020年合水县林业工作站财政收支
预算公示
根据2020年5月22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收支预算予以公示: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林业工作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县林业局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培训、咨询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林业资源调查、造林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工作。
4、协助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依法保护、管理全县森林和湿地资源。
6、协助处理森林、林地和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负责查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
7、协助管理辖区里的乡、村及个体市场。
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9、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测报、检疫工作。负责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发布森林病虫害信息,制定应急除治预案,依法查处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法律法规的不法行为。
10、依法管理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等工作,发放和年审《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承办林业种苗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全县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和林木种子检验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林业工作站隶属合水县自然资源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5个股(室),具体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管理站、林业调查设计队、三北防护林办公室、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9.19万元,减少14.1%。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合水县林业工作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9.19万元,减少14.1%,减少的重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退休人员工资。
(二)项目支出
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9.19万元,减少14.1%。
2、住房保障支出:17.7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4万元,增加9.82%,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增加。
(四)非税收入
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45万元,减少3%。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8万元,2020年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采购部分固定资产。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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