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26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4-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9年部门预算公示
根据2019年3月27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负责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交付的社会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以及医疗机构的监督工作。
2、负责全县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卫生监督。
3、负责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医疗、采供血、中医服务等机构的卫生监督;依法对从业环境、条件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卫生审查和卫生监督。
5、负责相关从业人员卫生法制知识宣传、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等申请受理、初审、批准、备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受理、初审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许可等工作。
6、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规,对适用简易处罚程序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对重大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负责县级卫生行政处罚的执行等工作。
7、负责受理全县卫生行政案件的投诉、举报和法律咨询;开展卫生监督评价和稽查,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抽查结果。
8、负责对重大的跨区域性的食物中毒、职业中毒、血液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法进行查处;参与重大疫情调查处理。
9、负责对健康相关产品广告和医疗广告的审查与卫生监督。
10、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交付的卫生立法基础性调查、资料收集分析等工作;承办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监督一股、监督二股、法制稽查室、证件室、财务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173.2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工资减少和单位厉行节俭经费减少。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70.23万元, 其中,(1)人员经费:以2018年10月工资为基数,2017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109.55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51.71万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金支出合计)8.97万元。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6.4万元;
2、专项经费3万元元,其中:
(1)卫生监督所业务费3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接待4批次, 85 人次。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往年公务接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0.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4、机关运行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9.5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0.59万元,专用设备7.1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1.86万元,本单位无车辆。2019年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采购部分固定资产。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合水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9年部门预算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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