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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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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9-00194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9-04-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公开

2019年合水县水务局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全县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配置和保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检测河流、塘坝、水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河道、水库、渠道及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制度、措施,落实有关标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6、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负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及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9、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利科技、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水利统计等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现下达你单位(部门)收入预算884.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834.66万元,减少48.5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减少。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你单位全年支出预算884.3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94.34万元。

(1)人员经费:以2018年10月工资为基数,2017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506.83万元;比2018年增加96.67万元,增加0.19%;离退休人员经费219.96万元;比2018年减少882.37万元,减少0.8%,减少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40.75万元,比2018年增加1.56万元,增加3.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的增加。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26.8万元(其中,单位公用经费中包含2019年工会会费6.7万元,按2018年10月单位在职人员人均4000元核定);较2018年无增减变动。

2、专项经费90万元,其中:

(1)水务局河长、湖长巡查经费20万元,较2018年无增减变动;

(2)水务局水质监测中心运行费10万元,较2018年无增减变动;

        (3)水务局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费20万元,较2018年无增减变动;

        (4)水务局安全饮水项目维修养护基金40万元,较2018年无增减变动。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你单位上报的三公经费预算,现核定你单位三公经费5.9万元,比2018年减少0.15,减少2.5%。减少原因为在职人员的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比2018年减少0.25万元,减少1.18%;减少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公务接待费1.7万,比2018年减少了0.2万元,减少11.11%。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在公开时务必做出人员,人次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合水县水务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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