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12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4-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2019年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示
根据2019年3月27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本年度我单位(部门)收支预算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9.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合水县知识产权局)内设下列股室:(1)办公室(2)党建股(3)政策法规股(4)行政审批股(5)市场秩序监管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股)(6)综合行政执法股(7)信用监督管理股(8)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9)药械化安全监督管理股。(10)质量监管和检验检测股(11)计量监督管理股(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6.979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72.01336万元,增长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数量增加,支出费用上升。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6.979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52.01336万元,增长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数量增加,支出费用上升。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数量增加,支出费用上升。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项目经费共一类:食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检验及取样化验6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1.834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87.57896万元,增加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数量增加,部门职能调整,支出费用上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20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7.261万元,增加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数量增加,部门职能调整,支出费用上升。
3.住房保障支出97.9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了47.1734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数量增加,缴纳费用比例上升。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515万元,预计接待18批次65人次,比2018年增加0.0215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人员数量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343万元,减少0.06%,减少原因为实际用车费用减少。
4.机关运行费66.8万元,比2018年增加33.2万元,增加99%,增加原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46.30502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806.07平方米;与年初相比,固定资产金额增加14.7840万元;原因为:当年新增通用设备等共计14.784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政府采购根据当年工作重点,按照需求有计划的安排采购。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为加强财政收入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并签订股室业务责任书,及时开展资金收支绩效评价工作;严格履行财政资金支出要求,跟进各项资金支出进度,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行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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