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12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4-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全民健身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示
根据2019年3月27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及合财发【2019】61号《关于下达2019年合水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县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县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编制,并组织实施完成。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2)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加强对竞技体育宏观指导和管理,研究和平衡全县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实施对体育项目的行业管理,制订训练竞赛体制改革措施;负责在我县承办的大型比赛及参加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的组队管理;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余训练,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研究全县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指导各级各类业余体校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的开展。
(4)按照《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布局,负责本县的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设群体股、训竞股、体育产业股、财务股、办公室,单位年初总人数为26人,编制10人,其中:在职职工12人,退休职工3人,公益性岗位职工11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我单位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144.31万元,上年无结转结余,(与2018年预算343.37万元比较减少199.06万元,减少57.97%,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减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44.3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24.31万元,(与2018年预算113.37万元比较增加10.94万元,增加9.6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调入及工资增资)。
(1)人员经费118.91万元,以2018年10月工资为基数,2017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101.47万元(与2018年预算86.37万元比较增加15.1万元,增加17.48%);退休人员经费17.44万元(与2018年预算16.22万元比较增加1.22万元,增加7.52%);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7.01万元(与2018年预算6.39万元比较增加0.62万元,增加9.7%);
(2)公用经费按人员比例核定全年4.4万元,其中单位公用经费中包含2019年工会会费1.1万元,按2018年10月单位在职人员人均0.1万元核定(与2018年预算4.4万元比较无增减);
(3)核定2018年综合目标考核奖1万元;
(4)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2、专项经费支出20万元,(与2018年预算230万元比较减少210万元,减少91.3%,主要原因是体育嘉年华赛事的取消及业务经费的减少)。
(1)业务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经费以及举办的各类体育赛事的支出,(比较2018年预算减少10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所批示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及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节约单位开支)。
3、三公经费预算共计0.7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费0.45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次);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4)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与2018年预算相比较持平,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体育彩票公益金上级收入60万元,核拨支出6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1)根据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单位对预算项目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单位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感,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的使用好每一笔资金。通过绩效目标管理,及时发现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的薄弱环节,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为我单位业务经费,共计2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上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计603.87万元,其中土地占343.63万元,房屋建筑物占44.95万元,车辆(1辆)占12.88万元,其他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占202.41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专项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支出。
8、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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