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10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4-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2019年合水县房地产管理局财政收支预算说明
根据2019年3月27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收支预算予以公示:
一、单位职责
贯御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地产、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拟定全县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及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和廉租住房使用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房改资金、已售公有住房和商品房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交易市场、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销售、评估、测绘、经纪、交易、租赁等行为;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预、销售许可证件、资料的核发办理及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等工作;负责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权属证件办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有秘书股、住房保障股、物业管理股、产权产籍股等。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为合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部门预算安排
2019年核定全年支出预算227.84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20.84万元
1、人员经费:以2018年10月工资为基数,2017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工资144.15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55.63万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12.26万元;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8.8万元;
(二)专项经费5万元
(三)目标考核奖2.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95万元,预计接待9批次160人,比2018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加10.2%,增加原因是2018年底有部分招待费未报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18年比没有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
6、机关运行费6.85万元,比2018年减少1.2万元,减少了18%,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合水县房地产管理局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指合水县房地产管理局用于在职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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