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09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4-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防震减灾办2019年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2019年3月27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本年度合水县防震减灾办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法规、条例、方针、政策,提出本县实施办法和措施。
2、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目标和发展计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灾情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开展灾情评估上报工作;管理灾害程度区划工作和灾害预防工作;管理建设工程和抗震设防确认;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预防地震次生灾害和防震工作。
4、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6、承担全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现预算收入41.62万元。
四、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单位全年支出预算41.6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8.62万元
(1)人员经费36.62万元:以2018年10月工资为基数,2017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36.62万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2.78万元;
(2)公用经费:全年核定2万元(其中,单位公用经费中包含2019年工会会费0.5万元,按2018年10月单位在职人员人均0.1万元核定);
2、专项经费3万元,其中:
(1)防震减灾工作经费3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核定三公经费0.14万元、较上年无增长,其中:公务接待费0.14万元、较上年无增长。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2019年预计接待5批次30人次,比2018年预算减少0元,下降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至2018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7.59万元,累计折旧0万元,净值7.5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75万元,占固定资产的9.88%;通用设备4.84万元,占63.7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万元,占26.39%。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防震减灾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防震减灾办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科学技术支出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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