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164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8-04-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合水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依照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合水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交通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的信息引导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及高等级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国有资产重组和路产路权的经营管理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负责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管理,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工作;指导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包括出租车和旅游运输)、货物运输(包括危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学校、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和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组织重点物质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4、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公路、桥梁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预算的管理;承办全县公路、水路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查、报批和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公路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含初步设计),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运输站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以工代赈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实施和交通扶贫工作;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
6、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7、负责交通运输建设筹融资,监督管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行业各项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统一管理票据;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交通运输局下设县乡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交通战备办公室,局机关内设三个股室,分别为人秘股、规划股和财务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预算17120919.6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02373.4元,增长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专项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20919.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4020919.6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02373.4元,增长1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1310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00000元,增加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交车运营补助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8年专项经费1310000元,其中:乡村公路养护费10000000元;交通局工作经费100000元;运输公司公交车及校车运营补助3000000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人员经费支出3236107.6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35810.6元,增长2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及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812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0124元,减少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的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16915.6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602.4元,增长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无涉及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三公经费共计411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100元;公务接待费31000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无政府采购预算。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41344.48元。其中:办公用房4028.1平方米,价值2153643.48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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