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lyj--zfgzbg-2018-000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4-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林业局2018预算公示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市、县关于林业工作的各项措施;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和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定相关标准、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天然林、经济林、碳汇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退耕还林(草)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林地的征用、占用。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拟定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合水县实施规划,监督荒山荒地的合理利用;配合、指导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应急处置。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提出全县的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经营利用、运输、携带等工作。
6、负责国有苗圃和黄河古象森林公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苗圃设立、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审批和建设;指导林木种苗、花卉质量监督管理,审定林木良种;负责林业生物种植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和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和监督退耕还林(草)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管理县级林业资金并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县级国有林业资产;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全县林业统计工作。
10、组织、指导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和引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县林业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查处林业系统职工违犯党纪、政纪的行政行为;负责林业系统的工、青、妇工作。
11、负责本单位及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合水县林业局为合水县人民政府直属监督管理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下辖局机关(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站及6个苗圃、退耕办、森林派出所、亚行办和林业综合服务中心6个科级单位。
(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3个)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具体为森林派出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具体为局机关及退耕办。
(三)直属事业单位(3个)
直属事业单位3个,具体为林业站及6个苗圃、亚行办和林业综合服务中心3个科级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0.53262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0.784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25194万元,减少0.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金未纳入预算及抚恤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75.532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809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9.52322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175.784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25194万元,下降0.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金未纳入预算及抚恤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
财政专项:业务费及护林防火工作经费35万元,比2017年无变化。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744万元,2017年支出70.38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908万元,增加1.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较2017年有所增加。
2.农林水支出131.0094万元,2017年支出133.376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367万元,减少1.77%,减少主要原因目标考核奖金未纳入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7.74882万元,2017年支出7.024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72426万元,增加10.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部分晋升增加与之挂钩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无安排非税收入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无公出国(境)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2.公务接待费1.082万元,2017年预算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918万元,下降63.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较少压减公务接待。计划接待20批次,18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9万元,2017年安排预算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及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
无
5.会议费
无
6.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572426.12元。其中,流动资产1052100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92769.12;固定资产2027557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361462元,通用设备1061667元,(包括:车辆价值329000元,1辆),专用设备520658元,图书资料10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3770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本单位不在绩效评价范围内,没有需要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支出。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度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共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等。
12.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等。
附件:2018年合水县水务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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