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mzj--zfgzbg-2018-000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4-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2018年合水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财政收支预算公示
根据2018年3月22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收支预算予以公示:
一、单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社会救助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日常工作管理。
3、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政府出台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有关文件。
4、负责为城市、农村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
5、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困难对象临时救助工作。
7、负责全县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
二、机构设置
1、合水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救助股、低保股、统计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55868881.8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4927296.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由我单位支出,不再由民政局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0432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40000元。具体是:
全年支出预算55868881.8元。
1、基本支出1001681.8元
(1)人员经费:以2018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6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888241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金支出合计)65440.8元;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48000元。
2、专项经费支出54867200元,其中:
(1)农村五保供养540800元;
(2)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178200元;
(3)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48820000元;
(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178200元;
(5)城乡医疗救助补助4950000元;
(6)民政及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00000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55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00元,下降0.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000元,减少36.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五保人员数量减少,用车次数减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无政府采购预算。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7910元,2018年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采购部分固定资产。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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