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mzj--zfgzbg-2018-000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4-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2018年合水县社会福利院财政收支预算公示
根据2018年3月22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收支预算予以公示:
一、单位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拟定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工作,开展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
3、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开展康复工作,组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及开展自费收养、生产经营等工作。
5、协助残疾儿童福利事业单位开展特殊教育工作。
6、协助孤儿的助养、助学、助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孤儿收养工作。
7、协调其它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社会福利院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民政局,核定事业编制3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2876.2万元(其中包含太白敬老院专项经费200000.00元),合水县社会福利院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912876.2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以2018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6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365959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金支出合计)26917.2元;
(2)公用经费:全年核定20000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共计412876.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福利院临时工工资、维修费、取暖费、电费、水费等开支。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876.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1287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与民政局分开。
2、住房保障支出:26917.2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691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及公积金与民政局分开。
(四)非税收入
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无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国有资产未与民政局分开。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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