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8-025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4-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示
根据2018年3月22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单位职责
1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 、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省政府、省监察厅,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和县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监督监察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属企业及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执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的情况。
3 、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党员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4 、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领导成员、县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纪行为,对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的调查研究工作。
6 、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决议、决定的监督监察;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乡(镇)、县直部门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规定。
7 、会同组织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负责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8 、负责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对部门、行业中存在的违规、违纪等问题进行查纠;监督监察规范性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工作。
9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我委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下设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
(二)人员编制及组成。核定行政编制20人,参公编制3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4人,年初实有27人,其中在职26人,离退休1人。
(三)经费形式。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03048万元,比2017年预算242.51634万元,增加72.51414万元,上升29.9%,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以后,人员工资、经费及反贪反渎预防职务职务犯罪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合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030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7.51414万元,上升26.44%。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4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增加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专项经费。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99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9.24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人员增加,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费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16.19808万元,比2017年预算13.16604万元,增加3.03204万元,增长23.03%。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人员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2017年没有变化,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2.9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2018年预计公务接待40批次,预计接待公务接待人数约240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万元,上升68.96%,上升的主要原因: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执法执勤用车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四)机关运行费39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9元,增长30%。增长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人员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77.596263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度合水县纪委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县纪委的财政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指县纪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3.基本支出:是县纪委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县纪委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县纪委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9、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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