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zfldsfj--zfgzbg-2018-000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4-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公证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示
根据2018年3月22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2018年我单位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
2、向社会提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
3、通过公证活动,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
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司法局下设的二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594.2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合水县公证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594.2元,与2017年预算无变化。
(二)项目支出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594.2元,,与2017年预算无增加。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住房保障支出1755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1.2万元,与上年一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65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公证业务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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