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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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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fgj--zfgzbg-2018-000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8-04-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公开

合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2018年3月22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发展、改革、物价、粮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发展、改革、物价、粮食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职责;承担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责任。
3、负责争取国家、省、市投资;协调落实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长远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资金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全县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负责项目考核等工作。
4、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拟定、审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物价成本调查、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务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负责制定、调整县管价格、收费标准;负责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承担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
6、负责拟定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计划;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陈化粮购买资格、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指导协调政策性粮油供应、应急保障供应、最低收购价粮食购销;负责管理县级粮油储备;指导监督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投放;协调县内中央、省级、市级储备粮油管理;负责粮食市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指导全县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管理省市县三级储备粮油补贴及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
7、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申报、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稽察;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编制主体功能规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下属两个独立编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合水县项目工作办公室、合水县物价检查所)和一个独立编制的事业单位(合水县粮食稽查大队),单位内设机构有项目办、人秘股、固定资产及综合投资股、社会事业工交能源及体改股、农村经济股6个股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0.3301万元,比2017年预算1204.08674万元增加36.24336万元,上浮3.01%,上浮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政策性调资及增加离退休费等。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合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330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6.24336万元,上浮19.69.01%,上浮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政策性调资及增加离退休费等。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10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主要是项目前期费用1000万元,业务费2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0.985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6.24336万元,上浮3.15%,上浮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和政策性调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9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9636万元,上浮6.52%,上浮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3.住房保障支出10.95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85976万元,上浮2.04%,上浮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和政策性调资,致使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基数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甘肃省财政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4.53万元,预计接待76批次689人次,比2017年预算下降0.009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4. 机关运行费9.2万元,比2017年预算6.4万元增加2.8万元,上浮43.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5.130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6.039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291万元;土地、房屋建筑物78000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合水县发改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发展改革活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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