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47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7-04-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1、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全县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配置和保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检测河流、塘坝、水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河道、水库、渠道及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制度、措施,落实有关标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6)、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负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及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全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9)、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的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利科技、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水利统计等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2017年收入预算888.50万元。
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888.50万元,
其中:1、基本支出7885048.2元
(1)人员经费:以2017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5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5103267元;离退休人员经费2130120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387661.2元;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264000元。
2、专项经费1000000元,其中:
(1)业务及防汛维修等工作经费200000元;
(2)山洪灾害运行维护费300000元;
(3)安全饮水项目维修养护基金400000元;
(4)水质检测中心运行费100000元。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单位当年无采购。
4、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人员接待批次增加。
5、“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晕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附件: 水务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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