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36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7-04-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7年预算公示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拟定本县的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参保关系转移接续,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社区)人社所(站)的业务人员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监督考核工作。
3、负责编制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年度、季度、月度基金收支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统计报告。
4、贯彻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办法,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制度,杜绝瞒报少缴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负责有关争议的复查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本单位(部门)收入预算5281694.4元,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你单位全年支出预算5281694.4元,
较上年有所增加,
其中:
1、基本支出646894.4元
(1)人员经费:以2017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5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573342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金支出合计)41552.4元;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32000元。
2、专项经费4634800元,其中:
(1)业务费200000元;
(2)村干部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24800元;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4310000元。
3、政府采购不单独预算,包含经费之中。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你单位上报的三公经费预算,现核定你单位三公经费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3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比上年有所减少,原因是接待次数下降
。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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