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33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7-04-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水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负责对生产和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拟定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计划和执行有关标准;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制度。具体职能为: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拟定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并实施监督,依法保护和管理水土保持设施,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保设施补偿费,查处水保违法案件。
3、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初步审查,管理全县重点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治理水土流失。
4、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和水土保持人才培训工作等。
5、进行水土流失勘测、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收入预算
2017年全年收入预算6513467元。
三、支出预算
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6513467,其中:
1、基本支出6249467元
(1)工资福利支出5508765元;退休费266228;遗属费6720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467754元;
(2)公用经费:全年核定164000元。
2、项目支出100000元,其中:
淤地坝防汛经费100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1.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9万元。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原因为年内项目验收人员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水保局2017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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