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29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7-04-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物价局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公示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并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以及组织对价格改革措施的实施。
2、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目录,制定地方性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对放开价格的商品和收费进行规范和引导,对部分商品价格和收费实施监控或限制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监督市场交易中的价格活动。
4、负责全县收费单位收费报告制度。
5、组织实施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审理、纠正、处罚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或违法案件,并搞好明码标价工作。
6、组织指导价格事务工作,对价格评估的调查、鉴定和结论进行监督管理。
7、建立物价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和价格统计制度,开展工农业产品及收费成本的调查工作和价格信息服务。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9460.6元,比2016年预算1991536元增加347924.6元,上浮17.5%,上浮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调入、退休人员增加等。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物价局全年支出预算2339460.6元,其中:
1、基本支出2289460.6元
(1)人员经费:以2017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5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1342319元;离退休人员经费777552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101589.6元。
(2)社会保障支出: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68000元。
2、专项经费50000元。
涉案物品鉴定费50000元,与上年一致。
2017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339460.6元,较2016年预算1991536元增加347924.6元,增加原因为政策性调资、人员调入、退休人员增加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16万元,较2016年下降2.0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公务用车已上交,不再发生运行费用;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压缩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合水县物价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指导价格事务工作,对价格评估的调查、鉴定等管理活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物价局人员定期采价,评估、成本监审等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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