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307140000020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21年合水县煤炭局决算公开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地方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履行行业管理。
2、结合县情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全县煤炭产业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重大项目,并提出我县煤炭产业开发的有关政策措施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实施地方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的长远规划和矿井更新改造规划,并监督落实。
3、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国家有关煤炭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类煤矿的安全生产。
4、是负责对全县各煤矿的安全监察、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煤矿的治理整顿和标准化矿井建设。
5、是依法对煤矿进行生产技术指导,特殊技术工种培训,开展技术服务,审批和督促执行生产作业规程。
6、是依法审查乡镇、企事业、个体和外地在我县开办煤矿的基本作业条件和办矿资格条件,按国家规定颁发和审验煤炭生产许可证。
7、是组织编制和实施煤炭调动计划,监督、检查和规范煤炭经营企业和经营行为,依法整顿煤炭经营市场,取缔非法经营,指导和协调煤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8、是对煤炭产品质量、数量进行监督和检验。
9、是负责全县煤炭行业规费的征缴、管理和使用。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我局为独立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人,2021年在职职工13人,其中在编11人,2人在岗不在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收入170.88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度总支出17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98万元,占总支出的93.62%;日常公用经费10.9万元,占总支出的6.4%。
差异分析:本单位2021年实际收入170.88万元,比上年度实际收入151.93万元增加了18.95万元,差异率为12.47%,原因是本年职工人员经费增加。本单位2021年实际支出170.88万元,比上年度支出151.93万元增加了18.95万元,差异率为12.47%,原因是本年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收入170.88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159.98万元,占总支出的93.62%;日常公用经费10.9万元,占总支出的6.4%。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支出170.88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159.98万元,占总支出的93.62%;日常公用经费10.9万元,占总支出的6.4%。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收入170.88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159.98万元,占总支出的93.62%;日常公用经费10.9万元,占总支出的6.4%。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支出170.88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159.98万元,占总支出的93.62%;日常公用经费10.9万元,占总支出的6.4%。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基本支出170.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98万元,工资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元,比2020年比较无变化。原因: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4)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九)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十)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比2020年相比较无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无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绩效管理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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