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11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7-04-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民政局2016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至我单位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合财发〔2017〕80号),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 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能
合水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办全县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大病救助、双拥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村民自治、社团及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协调指导乡镇民政办、社区建设、老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发行、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二、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
2015年行政编制数10个,实有人数13人;2016年行政编制数10个,实有人数11人;编制数较上年度不变,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2人,原因是调出2人。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7.17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627.17万元,无差额 。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69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04.69万元,无差额。
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分析
2016年收入1731.86万元,支出1440.49万元,2015年收入2254.4万元,支出2233.4万元,2016年比2015年收入减少522.54万元,支出减少792.91万元,2017年收支相较2016年减少原因: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指标减少。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为4.6万元,其中招待费为1.85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次数45次,接待人数295人次。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为2.7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七、对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
1、优抚支出: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支出。
2、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项支出。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是指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的支出。
4、儿童福利支出:是指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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