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11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7-04-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2016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至我单位的《关于下达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开展部门决算公开的通知》文件精神(合财发〔2017〕80号),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能
合水县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局是合水县民政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承办全县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大病救助、协调指导乡镇民政办、社区建设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二、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
2016年行政编制人数13,实有人数12, 编制较上年度不变,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36.25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7336.25万元,无差额。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为0.7万元,其中招待费为0.7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次数10次,接待人数60人次。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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