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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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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077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7-04-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合水县蔬菜办2016年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单位职能

      1、负责编制全县蔬菜产业开发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搞好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开发蔬菜产业提供决策依据。

      3、负责全县蔬菜产业开发中高新技术、名优特新品种的考察引进、推广及相应的技术培训工作,生产管理规程和执行标准的编制。

      4、组织开展蔬菜生产高层次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及优势产品的推销和项目申报及实施。

      5、收集蔬菜生产市场信息,掌握产供销等方面的动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6、承担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1. 机构情况:我办属正科级单位,内设人秘股、生产股、技术股、财务股。

2.人员情况: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8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年末总人数为23人,其中:在职19人,退休3人,遗嘱供养1人。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业绩成效

       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蔬菜产业开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川区粮农变菜农”为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一线两带、一区六镇”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以马莲河扶贫片区产业培育和两川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为重点,突出设施大棚装备、高原夏菜种植、集约育苗普及、集成技术推广措施的落实,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完成了市县年初下达的考核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主要事业成效:全年共种植各类瓜菜11.83万亩,占任务11.8万亩的100.3%,总产量达到20万吨,实现总产值2亿元。

1.设施瓜菜生产:完成设施瓜菜种植22730亩,新增塑料大棚1130亩。建成千亩设施蔬菜生产示范点2个;五百亩设施蔬菜生产示范点2个。

2.高原夏菜生产:全县共种植高原夏菜7.3万亩(含复种),其中建成规模化高原夏菜基地2.15万亩,建成千亩高原夏菜示范点3个;五百亩高原夏菜示范点4个

3.特色瓜菜生产:全县完成以西甜瓜为主的特色瓜菜1.93万亩。

4.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在固城乡董家寺村流转土地8.68亩安排新品种品比和药效试验,共引进名优番茄、茄子、甘蓝、西兰花、辣椒等瓜菜新品种5大类52个筛选出适宜我县栽培品种12个。结合省、市物化补贴项目实施,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小区推广穴盘基质育苗、蔬菜病虫害农业、生物、物理防治等综合集成新技术14项。

四、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4.77万元,其他收入22.34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634.77万元,差额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699.24元,项目支出4145489元,年末结转243618元。

  2.我办核定事业编制人数18人,本年度财政补助共23人,其中在职19人,遗属供养1人,退休3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年初固定资产价值564541元,2016年新购固定资产57177元,固定资产总值621718元,由于当年购置办公设备,故资产增加。

六、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年末结转和结余:本年度项目共收入4612507.5元,支出4368889.5元,结转243618元,因项目按进度实施,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故结转到下年度。

2.三公经费:①、2016年我办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2684.76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60元,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72人次,我办严格遵守省委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按照接待标准控制,较预算有所下降。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24.76元,较预算增加18%,我办主要职能是技术指导和培训,下乡次数较多,加之本年度精准扶贫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工作量大,所以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稍有增加。③2016年度我办无出国境业务,所以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零,未产生费用。

3.政府采购:2016年度我办政府采购7批次,采购计划金额907.18万元,实际支出905.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2批次,计划采购6.73万元,实际采购6.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7%;工程类采购5批次,计划采购900.45万元,实际采购899.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

 4.住房公积金支出:90546元,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人员有所调动。因单位有3人退休,退休费212378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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