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40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工会2015年决算公示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工会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负责落实。
2、依据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组织、帮扶、维权”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各项工会业务工作。
3、对事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况、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指导基层工会的自身建设改革、工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负责全县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5、鼓励和引导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和推动企业的各项改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6、动员和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协助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的监督、监察工作。
7、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女职工素质;团结教育广大女职工在改革和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8、负责工会经费的拨缴、上解、管理、审计工作。负责工会企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合水县总工会为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7名,内设合水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现有在职人员10名。
三、基础数据情况说明
1、2015年财政补助收入1004482元,总计到位资金1004482元,支出1004482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482元。
2、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共8批次143人次计1.6万元;保有量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会议,压缩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减少支出0万元,严格控制公车用油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合水县总工会2015年决算公示表/PublicInformation/xzfzcbmzfb/201609191527305868.xls
合水县总工会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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