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38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质监局2015年决算公示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
(2)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对产品实施监督检验,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3)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计划,研究制定提高全县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办法,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初审工作。
(4)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组织制定上报地方工农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审查备案,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并对无标准生产严格进行查处,大力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县机构代码办理、查验工作。
(5)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建立组织量值传递,依法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和强制鉴定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鉴定,并对各类计量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6)依照法律、法规、条例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和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实施监督和安全监察并依法查处。积极组织对有关事故的协调处理。
(7)组织拟定和实施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规划。
(8)承办地方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质监局隶属行政事业单位,设立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无变动。
3.人员情况
2015年在职人员编制21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20人,退休10人。比2014年实有人数29人(在职21人,退休8人)对比,调入1人,退休2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诚信集贸市场体系建设。评定并上报了合水县南街集贸市场为诚信计量集贸市场,并于2015年12月初在南街集贸市场进行诚信计量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发放仪式,将配发的64台标准电子秤全部发放到固定摊点和门店,并在北街新华超市和中街客都购物广场设立公平秤2台,在南街市场设立了标准化市场监管办公室。
2、计量器具免费强制检定工作。2015年,我局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分春秋2次深入全县12个乡镇开展了衡器、血压计的免费强制检定工作,全年免费鉴定商业门店衡器、血压计共853台,免费检定集贸市场计量器具579台(件),并全部进行造册登记,重新建立了台账。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局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862973元,年末决算数为2182563.05元,支出2182563.05元;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1440637.60元,年末决算数为1424192.1元。2015年,是我局由省级垂直管理调整为县政府管理的第一年,财政拨款及职能情况都在调整阶段,所以,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都发生了变化。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本年度年末收入2182563.05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74381.75元,占收入比重的7.99%;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1529601.6元,占收入比重的70.0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78579.7元,占收入比重的21.93%;比上年度1424192.10元增加758370.95元,增加率53.25%。
2、我局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862973元,年末决算数为2182563.05元,支出2182563.05元;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19589.65元,增加率为17.15%,增加原因主要在于补发了科学发展观奖励金和2013年-2015年津贴补贴,以及2015年的调资工作引起的工资数额大幅增加。
3、基本支出:①人员经费年末共计1136293.35元,本年退休2人,调入1人,本年补发了2013年-2015津贴补贴和学习科学发展观奖励金,还实行了工资调整,使个人工作标准均有所提高,所以本年度人员经费比上年753375.00元增加了382918。35元,增加率50.83%。②日常公用经费方面:商品服务、其他资本性出支出174381.75元,其中:办公费38166.1元,水费677.2元,电费2546.65元,取暖费28706.1元,差旅费42683.4元,会议费25618.25元,公务接待费4472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5060.3元。比上年201914.9元减少27533.15元,减少率13.64%。③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共5批次19人次计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保有量1台公务用车运行费3.50万元。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减少0.5万元。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会议,压缩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严格控制公车用油数量减少公务用车批次。2015年会议费支出25618.25元,比2014年会议费支出20000元增加了5618.25元,增加率为28.09%。由于电梯、锅炉、液化气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日趋重要,2015年我局组织召开相关安全会议次数也随之增多。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5年年末固定资产1210241.01元,与2014年同期相比,无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中,房屋1,004,312.22元,占固定资产82.98%;车辆89800元,占固定资产7.42%;办公设备116128.79元,占固定资产9.60%。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2015年我局无资产负债情况。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财政部门相关要求,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财务工作,成立了专门的财务工作部门,安排会计和出纳两名财务工作人员负责全局财务工作。根据县财经纪律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按时报送决算、编报、审核情况等工作信息;推进决算公开工作,强化决算过程同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如实准确填报相关数。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合水县质监局2015年决算公示表/PublicInformation/xzfzcbmzfb/201608261121129470.xls
合水县质监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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