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30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统计局2015年决算公示
一、单位职能
根据合财发(2016)122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15年决算数据认真分析,全面公开,现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承担辖区内农村经济社会、城市基本情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能源、节能减排、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劳动工资、三资企业、科技、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GDP等专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及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发展评估工作。
(三)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农产量、人口、城镇劳动力、国内旅游、社情民意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和零售物价指数等项抽样调查工作。
(四)负责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
(五)负责汇集统计资料、编印统计年鉴、编发统计内刊、提供统计信息、开展统计分析、进行调查研究,完成地方补充和社会委托统计调查项目,为各级领导、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咨询、监督服务。
二、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2015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0 个。
三、基础数据情况说明
1、2015年财政补助收入2190912.55元,总计到位资金2190912.55元,支出2190912.55元,基本支出2040912.55元;项目支出150000元。
2、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共6批次36人次计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保有量1台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减少0.3万元。原因是2015年度下乡次数较少。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合水县统计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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