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29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旅游局 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至我局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合财发〔2016〕122号文件,现将我单位2015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则;拟订我县旅游行业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培育发展旅游市场,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旅游资源的规划建设方案、指导旅游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点)、农家乐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队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旅行社的审核、报批;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旅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和旅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县旅游协会等有关社团工作;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九)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1、我局2015年度收到财政拨款收入106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24.7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740万元。
2、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2015年部门支出32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9万元,项目支出952.05万元(用于陕甘红军纪念园项目建设)。
4、2015年年末在职人员12人,比上年减少3人,原因是2人调出,1人去世。
5、2015年固定资产为 25.4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1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固定资产1.69万元。
三、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2015年 “三公经费”为3.11万元,比上年3.46万元减少0.0.35万元。其中招待费为1.12万元,比上年1.13万元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费为1.99万元,同上年2.33万元减少0.34万元。
2、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85人次,共1.12万元。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合水县旅游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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