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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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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27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6-06-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商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合财发(2016)122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15年决算数据认真分析,全面公开,现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则;拟订全县商贸流通发展战略、规划及其他商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负责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
   (五)承办外资企业直销经营范围的审核与备案登记工作。
   (六)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状况。
   (七)依法监督管理我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八)承办县酒类商品管理局日常业务。
   (九)负责全县酒类商品、饮食服务、成品油流通、二手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及拍卖、典当等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5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各项指标稳步增长:(1)外贸工作:今年全县外贸进出口总额市局下达任务10万美元,目前已完成65.1万美元,占市局下达任务的651%,超额完成任务55.1万美元。(2)内贸工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市局下达任务9.9亿元,目前已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5亿元,占市局下达任务的116.6﹪,超额完成任务1.65亿元。(3)限上企业入库工作:“限上企业”入库3户,占市局下达任务的300%。(4)电子商务工作:已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4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28个建村级电子商务示范店,带动发展网点500个,培训人员820人,分别完成市局下达考核100%,100%,140%和125%,电子商务实现营业额1.7亿元。
     2、争取资金:经多方衔接,项目已上报至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到位资金128万元。
     3、外贸发展: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政策机遇,帮助外贸企业解难题、争市场、促销售、创品牌,提供优质服务,千方百机搭建出口平台,促使合水县天顺果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吉尔吉斯、哈萨克斯坦等国签订苹果供货合同,出口苹果513吨,创汇65.1万美元,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我县外贸出口任务,使我县外贸出口实现了零的突破。
4、电子商务发展:成立合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合水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制定了《合水县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合水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和《合水县电子商务宣传月实施方案》,创办了合水县电子商务民俗文化创业园,创业园使用面积达到3500平方米,内设一会四中心,即合水县电子商务协会、合水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合水县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合水县电子商务人才孵化中心,合水县电子商务配送中心。创业园对入园的电商企业两年无偿提供办公场地,不收任何费用,大学毕业入园创业者,可享受省、市、县公益岗位就业优惠政策和人社、团委、妇女创业贷款,现已入驻各类电商企业19户,开办销售网店67个(其中天猫店2个,京东店1个,企业淘宝店31个,个人淘宝店33个),带动就业2200人(贫困大学生园区就业48人)。二是对蓓蕾公司通过升级改造,开发电商产品50多种,解决了我县无电商产品的尴尬局面。三是依托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4个,依托各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建村级电子商务示范店28个(其中贫困村示范店10个),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5、市场监管工作:全年累计办理酒类商品零售户538家,其中今年新增酒类商品零售户28家,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率达到了100%。共计查处酒类违法案件2起,没收假冒白酒牛栏山529瓶,案值4640元,供处罚金2320元。协同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加强对成品油、医药、食品、二手车、再生资源回收、典当行等市场的监督管理,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四、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5年度年初预算安排资金为84.4359万元,2014年度预算安排资金35万元,比上年增加141%,2015年是实施电子商务发展起始年,增加电子商务工作经费,并成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以大学毕业生进企业调入中心4名工作人员,增加4名工作人员,人员基本工资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2015年度年初预算安排资金为844359元,实际决算收支为2239750.5元,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差异原因分析。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资金为844359元,实际决算收支为2239750.5元,差异原因为:①基本支出:2015年人员经费979750.50元,2014年人员经费673179.40元,增加45.54%,主要因为人员应发工资增加;2015年日常公用经费332391.50元,2014年日常公用经费283179.40元,增长17.38%,主要因为建立电子商务示范店下乡指导工作量增加,增加电子商务工作经费。②项目支出:2015年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66559.00元,2014年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为0,主要用于新象世纪商城消防设施改造资金600000.00元;新增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店补助资金233270元;新增省级电商扶贫资金150000.00元;新增为民办实事便民蔬菜店补助资金73289元;新增外贸企业发展补助资金10000元。
2.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公务接待费支出14399.00元,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为公务接待费支出9750.00元,年增长48%。因2015年是电子商务发展起始年,实施电子商务建设及商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省市考察、调研、验收多招待费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5年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店补助资金结余86730元。市级为民办实事便民蔬菜店补助资金结余106711元。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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