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20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公证处2015年决算公示
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我单位(部门)2015年决算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
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
3、通过公证活动,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
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二、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2015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0 个。
三、基础数据情况说明
1、2015年财政补助收入440933.2元,总计到位资金440933.2元,支出440933.2元,基本支出440933.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850元;商品服务支出110581.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05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72450元。
2、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总额为0元。
四、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无其他说明情况。
五、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公证处2015年决算公示表/PublicInformation/xzfzcbmzfb/201608251620562697.xls
合水县公证处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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