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19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决算公示
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我单位(部门)2015年决算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
2、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3、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4、代写各类法律文书。
5、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6、管理法律援助业务档案。
7、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二、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1个,比上年增减0个
三、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2027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492027元,差额 0 万元。
四、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无其他说明情况。
五、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决算公示表/PublicInformation/xzfzcbmzfb/201608251616210305.xls
法律援助中心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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