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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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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193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6-06-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合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本年度我单位(部门)2015年决算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法规政策,编制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汇总编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年度、季度、月度基金收支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统计报告,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支付,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制度的落实。
(3)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办法,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和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争议复查工作。
(4)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数据库建立、运行及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记录、划转、计息、退转、《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等工作;负责参保人员退休认证、养老金核算,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调整、领取资格认证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个人账户建立、记录,《失业手册》办理,失业金申领、审核、报批、发放等工作。
(6)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数据库建立、运行及管理,个人账户划转,《医疗保险手册》办理,参保职工住(转)院手续办理,住院、门诊医疗费报销,特殊疾病及特殊疾病医疗费报销审查审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等工作。
(7)负责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
(8)负责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参保职工住(转)院手续办理,生育保险费审核、发放等工作。
(9)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居民个人保险费征缴、医保证办理及信息数据录入工作,住(转)院通知单办理、住(转)院对象核查、住院医疗费票据审核、报批、报销及个人门诊账户支付等工作。
(10)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业务咨询、查询、政策法规宣传、信息资料收集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
合水县社保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隶属于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6个股(室),核定事业编制18人,其中管理人员3名,业务人员14名,工勤人员1名,退休人员8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基金征缴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259人,征缴养老保险金2636.12万元,占任务2635万元的100%;
2、参加失业保险4604人,征缴失业保险300万元,占任务240万元的125%;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806人,征缴职工医疗保险费2655.4万元,占任务2230万元的119%;
4、参加工伤保险2500人,征缴工伤保险费82万元,占任务68万元的120%;
5、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119人,征缴居民医疗保险费28万元,占任务28万元的100%;
6、参加生育保险7010人,征缴生育保险金65.4万元,占任务60万元的109%。
7、参加大病医疗保险9806人,征缴大病医疗保险金196万元。
(2)待遇支付
1、全县共有企业离退休人员1373人,全年共计发放养老金3292.91万元,占任务2672万元的123%。全县共有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152人,发放生活补助61.8万元;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939人(次)2722.12万元,占任务2110万元的129%,其中住院费支付1862人(次)1109.94万元,慢性病报销497人(次)139.94万元,划转职工个人账户11580人1472.24万元。
3、生育保险118人(次)21.97万元,占任务24万元91%。
4、大病医疗保险医疗费90人(次)127.9万元。
5、居民医疗保险共报销1041人(次)343.7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收入预算安排1964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5.3万元,社会保障就业1818.7万元),上年度收入预算安排1531.7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5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9.3万元,社会保障就业14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增加432.3万元,上调28%,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保基金县级配套及时到位。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社保中心本年收入1964万元,上年度收入1531.72万元,增加432.28万元,增幅28%,原因是单位新增三人,工资支出加大,社保基金县级配套及时到位;
2、社保中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1964万元,上年度1531.72万元,增加432.28万元,增幅28%,原因是单位新增三人,工资支出加大,社保基金县级配套及时到位;
3、社保中心本年支出1964万元,上年度支出1531.72万元,增加432.28万元,增幅28%,原因是单位新增三人,工资支出加大,社保基金县级配套及时到位;
4、社保中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本年度226.7万元,上年度201.21万元,增加25.49万元,增幅12.7%,原因是单位新增三人,工资支出加大;
5、社保中心行政事业项目支出本年度1691.4万元,上年度行政事业项目支出本年度1320.5万元,说明如下:全年总计县级配套1434.1万元,其中职工医疗保险配套县级补助资金1300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9.1万元,生育保险配套县级补助资金25万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县级配100万元,根据庆市财社(2015)55号文件,对2014年国有林场市级财政补贴共计257.3万元(医疗保险154.1万元,大病保险18.3万元,生育保险3.1万元,养老保险81.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社保中心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4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上年决算数1.4万元,本年减少0.2万元,原因是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标准接待不上烟酒;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5批次、66人(次)。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4年度会议费支出1200元,2013年度会议费支出950元,2014年增加250元,原因召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培训会议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固定资产决算数210.8万元,较上年219.5万元比较减少8.7万元,原因是本年新增办公设备6万元,但是处理报废及固定资产处置上交国库共计14.7万元;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9.2万元,上年结转。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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