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1090000024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20年度合水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制订公安管理工作规则、计划、办法、措施,掌握、研判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的情报信息,分析、预测全县社情动态和治安形势,制定相应对策,并组织落实。
2、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案件的侦办工作,协调处置重大事件、突发恐怖暴力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骚乱;取缔、打击非法组织。
3、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安巡逻防控、“110”报警指挥系统报警求助、处警和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治安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禁毒工作。
4、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管理;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5、负责消防和综合应急救援;承担消防安全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指导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治安保卫组织和队伍建设;指导、监督群众性治保组织工作措施的落实。
7、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承担各类预审案件的起诉、移送工作、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及人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承办少年犯罪收容教养审批和劳动教养审批。
8、负责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的督察工作;受理查处对警察失职行为的控告、申诉;承办公安信访案件。
9、负责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10、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公安局下设执勤执法机构18个、综合管理机构2个、12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
(三)人员构成
核定行政编制115名,事业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8名,实有人数289人。
(四)经费形式
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表九无数据)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合水县公安局本年总收入4622.59万元,支出462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44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3万元。见附表公开01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公安局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62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2.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工会事务29.7万元,宣传事务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441.46万元,包括:公安4439.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923.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4万元,其他公安支出512万元);司法—其他司法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4万元)。见附表公开02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公安局本年总支出462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2.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工会事务29.7万元,宣传事务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81.46万元,包括:公安4379.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923.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4万元,其他公安支出452万元);司法—其他司法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4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具体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60万元。见附表公开03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合水县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4622.59万元,支出462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44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3万元。见附表公开04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公安局本年支出462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2.59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见附表公开05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公安局本年度基本支出4562.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44.9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17.6万元,津贴补贴1454.14万元,奖金268.3万元,绩效工资56.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6.66万元,(包括:办公费186.4万元,印刷费1.98万元,水费4.98万元,电费60.82万元,邮电费40.46万元,取暖费48.76万元,物业管理费48.8万元,差旅费95.72万元,维修(护)费54.51万元,租赁费8.98万元,培训费14.55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专用材料费30.39万元,被装购置费27.43万元,劳务费64.48万元,委托业务费14.06万元,工会经费2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7万元(包括:生活补助支出2.87万元,救济支出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1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13万元。见附表公开06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公安局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情况。见附表公开08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公安局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情况。见附表公开09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117.8万元,支出共计80.82万元,比2019年支出减少20.35%,根据中央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02万元,比2019年减少20.86%(指所有参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压缩车辆维修价格、严格车辆审批公务出行能不派车的尽量不派车,能合并用车的尽量合并用车。
公务接待费用2.8万元,比2019年减少2.84%,原因; 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0组,0人次,0元,比2019年增减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0组,0人次,0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留32辆;国内外公务接待76批次,29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290人,公务接待费用2.8万元,比2019年减少2.84%。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合水县公安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47万元,下降7.92%,下降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8.9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及执法执勤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4509.62万元。比2019年末4118.43新增391.19万元。(原因:为适应现代化建设,我局新购办公设备、执法执勤装备;政府办调拨农业服务中心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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