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17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城乡就业服务局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合财发〔2016〕122号)精神,现将我单位2015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创业和劳务输转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城乡就业工作。
(二)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供求信息、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开展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公共就业服务。
(三)用好就业资金,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和创业指导,落实就业再就业和全民创业工程扶持政策。
(四)负责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的管理等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五)建立完善人力资源信息网及相关设施,指导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的就业创业服务和劳务经济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我局属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就业股、劳务股。
2、人员情况:本单位属参公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年末总人数为10人,均为在职。
三、财务运行情况
(1)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14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8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05万元、退休费5.7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42万元、其他就业补助资金682万元。
(2)2015年总支出114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83万元、项目支出32.05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接待3批(次)25人次,比上年度下降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比上年度下降22%。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合水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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