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16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6-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残联2015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相关部门起草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措施;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残疾预防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的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5、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9、指导各乡镇残联和基础组织的业务工作。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单位本年度收入:财政拨款收入803.26万元。支出:80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3万元,项目支出677.53万元。
三、“三公”经费需要说明的情况
合水县残联“三公”经费合计:1.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全年共公务接待12次,60人次。今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均下降,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度残联决算公示表/PublicInformation/xzfzcbmzfb/201609291155295927.xls
合水县残联
2016年6月17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