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15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6-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民政局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至我单位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合财发〔2016〕122号),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 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能
合水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办全县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大病救助、双拥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村民自治、社团及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协调指导乡镇民政办、社区建设、老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发行、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二、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
2014年行政编制数10个,实有人数14人;2015年行政编制数10个,实有人数13人,编制数较上年度不变,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1人,原因是调出1人。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8.4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708.4万元,无差额 。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2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542万元,无差额。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为5.7万元,其中招待费为2.79万元,本年度公务 接待次数45次,接待人数301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为2.91万元。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合水县民政局2015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公示表/PublicInformation/xzfzcbmzfb/201609081112571858.xls
合水县民政局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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