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15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职专2015年决算公示
一、单位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落实职业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职业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人员情况
1.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年末总人数为118人,其中在职112人,离退休20人,遗属供养人员4人。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较上年总人数减少1人,自然减员。
三、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1.收入:1537566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21460.00元,保育费收入54000.00元。
2.支出:15195006.92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7170.75元,项目支出4067836.1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454.03元。
3.年末固定资产总值24477012.49元,其中房屋14774.32平方米,价值17608059.66元;汽车2辆,价值241800元。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合水职专2015年决算公开表 合水职专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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