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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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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190000016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0-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2019年合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合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结核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5、组织开展全县免疫和规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6、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7、拟定全县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8、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9、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10、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和改水改厕工作。

  11、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2、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

  13、承担上级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合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个科室。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现有编制25人,实有人数28人,离退休人员20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66.69万元,支出总466.69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5.93万元,增长3.5%。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6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6.6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6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18万元,占60.24%;项目支出185.51万元,占39.75%。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6.6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3万元,增长3.5%。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3万元,占29.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6.08万元,占69.8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万元,0.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0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公用经费12.5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建设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主要用于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督导下乡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省市调研及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0.01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89,2019年本部门人均次接待费60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费1.2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其中公务1辆,原值6.8万元;地方病业务车1辆,原值23.98万元,省级捐赠冷链车1辆,原值23.6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20101917340348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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