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190000013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0-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9年度合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合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为县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负责县区本级政府采购,国家限额以下、不进入市级平台且需要招标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发布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立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三)人员构成
核定事业编制8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科级2人,事业管理干部6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收入总计60.14万元,支出总计60.14万元。因为本年度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决算数,无年初预算数。
2、2019年度收入合计6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14万元,占100%。
3、2019年度支出合计为6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4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0.14万元,与上年度比,100%增长。理由:新成立单位。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0.14万元,与上年度比,100%增长。理由:新成立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0.14万元,占支出决算总数的100%。因为本年度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决算数,故100%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100%。因为本年度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决算数,故100%增长。
1、人员经费29.14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8.5%。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2、日常公用经费31.00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51.5%。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0.09万元。无上年度对比数,无年初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出国次数0次,出国人数0人。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情况。
3、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共接待2批次,接待人数9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共接待2批次9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交通费、劳务费以及办公设备的购置。因为新成立单位,办公设备购置费19.46万元,占62.77%,为本年度最主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19.1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1.75万元、家具及用具等7.37万元。新成立单位无年初资产数,故100%增长。
(四)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专项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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