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190000011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0-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公路局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的信息引导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及高等级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国有资产重组和路产路权的经营管理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公路、桥梁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预算的管理;承办全县公路、水路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查、报批和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县公路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含初步设计),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参与以工代赈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实施和交通扶贫工作;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
5、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6、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公路局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单户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度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32.86万元,支出232.8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232.86万元。见附表公开01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32.8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232.86元。见附表公开02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总支出232.8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232.86万元。见附表公开03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总收入23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86万元,本年总支出支出232.8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232.86万元。见附表公开04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总支出232.8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232.86万元。见附表公开05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32.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95.99万元,津贴补贴17.32万元,绩效工资6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4万元,其中:奖励金50.4万元。见附表公开06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十)我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固定资产。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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