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19000001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0-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负责旧城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落实、调度管理、统计汇总等工作;
2、负责制定、上报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审定各片区实施方案及征收公告;
3、负责各片区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审查工作;
4、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
5、负责各片区工作进度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政府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文书起草、简报编印、文件分发、总结汇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合水县住建局下设的二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5年5月下设合水县旧城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棚改办下设有十个拆迁片区,三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信访室。
(三)人员构成
合水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8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科员5名。年末实有人数8人;下设的合水县旧城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抽调人员68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合水县征收办决算收入49965.85万元,比2018年决算收入增加49438.98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198.03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49767.82万元。
2019年度,合水县征收办决算支出49965.85万元,比2018年决算支出增加49438.98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支出198.0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49767.82万元。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2019年棚改办拆迁任务增多。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98.03万元,调整预算数49767.82万元,增加49767.82万元,具体项目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080万元及棚改任务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9年度,合水县征收办决算收入4996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5.85万元,占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拨款收入49080万元,占98%。
2019年度,合水县征收办决算支出49965.8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31.78万元,占6.64%,项目支出49634.07万元,占99.36%。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8万元占0.03%,城乡社区支出49711.30万元占99.49%,住房保障支出240.07万元占0.48%。
(三)“三公”经费
2019年度,合水县征收办“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6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三公”经费减少0.03万元,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8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68万元。相比2018年决算增加0.68万元,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0万元。相比2018年决算减少0.16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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