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42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8年合水县西华池镇决算公示
一、单位主要职责
⑴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⑵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⑶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⑷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⑸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⑹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⑺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华池镇2018年编制人数6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人数89,其中行政实有人数25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实有人数62人,退休20人。人数增减原因是正常调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合水县西华池镇决算收入1973.43万元,比2017年决算收入减少了123.49万元,减少5.89%;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1055.91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917.52万元,完成收入的186.89%。
2018年度,合水县西华池镇决算支出1973.43万元,比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了123.49万元,减少5.89%。
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1055.91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917.52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86.89%,年末无结转结余。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2018年,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055.91万元,调整预算数1973.43万元,增加917.52万元,具体项目主要为合水县西华池镇征地拆迁项目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度,合水县西华池镇决算收入197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2.14万元,占收入93.85%。其他收入53万元,占收入的2.68%。年初结转结余68.29万元,占收入的3.47%。
2018年度,合水县西华池镇决算支出1973.4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22.56万元,占41.68%,项目支出1150.87万元,占58.32%。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3.67万元,占5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8万元,占6.32%,城乡社区支出205万元,占10.39%。农林水支出579.93万元,占29.39%。
(三)“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2018年比2017年预算减少了0.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较预算减少了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预算减少了0.07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7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4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了0.07万元,下降5%。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2018年年末,西华池镇用车保有数1台,2018年无公务车辆购置。
3.公务接待费0.77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0.81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比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0.04万元,下降5%。主要用于用于省市调研考察接待等活动支出。共接待45批次,38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26万元,比2017年增加5.55万元,增加了6%。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51.37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28.3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4.05万元,支出204.05万元。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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