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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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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9-00423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9-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2018年度板桥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单位主要职责

⑴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⑵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⑶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⑷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⑸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⑹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⑺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板桥镇2018年编制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人数74,其中行政实有人数2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实有人数49人。退休25人。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决算收入2205.55万元,比2017年决算收入减少了413.29万元,减少15.78%;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884.25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321.3万元,完成收入的249.43%。

2018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决算支出2452.35万元,比2017年决算支出增加了57.61万元,增加2.4%;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884.2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568.1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77.34%,其中支付2017年终结转资金246.8万元。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安排884.25万元,调整预算数2205.55万元,增加1321.3万元,具体项目主要为合水县板桥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决算收入220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6.5万元,占收入99.59%。其他收入9.05万元,占收入的0.41%。

2018年度,合水县板桥镇决算支出2452.3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49.25万元,占34.63%,项目支出1603.1万元,占65.37%。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1.92万元,占30.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69万元,占5.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万元,占0.18%;交通运输支出30万元,占1.22%;城乡社区支出32.47万元,占1.33%;农林水事务支出1489.77万元,占60.75%;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占0.82%。

(三)“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5.9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098万元。2018年比2017年预算减少了0.2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较预算减少了0.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预算减少了0.252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7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98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数5.35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比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0.0284万元,下降5.3%。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2018年年末,板桥镇用车保有数1台,2018年无公务车辆购置。

3.公务接待费0.82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0.85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比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0.32万元,下降3.7%。主要用于用于省市县部门调研考察接待等活动支出。共接待93批次,269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75万元,比2017年减少42.96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86万元。主要用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1.34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24.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2018年合水县板桥镇政府性基金收入30.465万元,用于参与甜永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组人员伙食和交通补助。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合水县板桥镇无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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