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37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8-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8年度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示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单位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单位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
9、会同有关单位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单位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落实人员调配和政策安置规定;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定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11、会同有关单位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负责本单位及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行政单位,设立独立编制机构1个,2018年年末共有编制数19名,实有人数20名,其中:在职人数19名,退休人员1名。本单位为一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3个,分别为社保中心、就业局、城乡养老局,各单位经费独立,决算单独进行。
二、2018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8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462.84万元,支出总计462.8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95.45万元,增长73.09%,支出增加195.45万元,增长73.09%%,主要原因是新增支付扶贫培训资金及工程款。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462.8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46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81万元,占53.33%;项目支出216.00万元,占46.67%。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2.84万元,支出合计46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45万元,增长73.09%。主要原因是:新增支付扶贫培训资金及支付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程款。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60万元,占总支出36.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68万元,占总支出35.15%;农林水支出131.55万元,占总支出28.42%。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及接受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费1.55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招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固定资产126.3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0.20万元,主要原因为引入了干部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人脸识别系统。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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