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36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7-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8年合水县旅游局 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则;拟订我县旅游行业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2.培育发展旅游市场,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旅游资源的规划建设方案、指导旅游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4.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点)、农家乐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队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旅行社的审核、报批;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旅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6.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7.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和旅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指导县旅游协会等有关社团工作。
9.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旅游局性质为事业单位,级别为县级。内设有办公室、项目股、行业管理股、宣传促销股、财务股等5个股室。
(三)人员构成
2018年核定编制3名,其中:行政编制1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科级3人,一般干部7人,退休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合水县旅游局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80.39万元,支出48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9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8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见附表公开01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旅游局本年收入合计480.3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07.35万元,其他收入7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24.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54.6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0.83万元。见附表公开02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旅游局本年总支出48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4.8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43.10万元;项目支出402.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90.0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11.5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0.83万元。见附表公开03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合水县旅游局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7.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支出40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8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6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3万元。见附表公开04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旅游局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0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2万元,项目支出329.4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0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2万元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10万元;项目支出329.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5万元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83万元。见附表公开05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旅游局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43.1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0.56万元,津贴补贴16.83万元,绩效工资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33.75万元,包括:办公费7.86万元,印刷费4.17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手续费0.18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2.74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7.85万元,会议费3.15万元,培训费2.15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租赁费0.34万元,其他交通用费2.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0万元。见附表公开06表。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00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1.004万元,公务接待1.004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0.0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增加了0.001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018年度实有公务用车0辆,无运行费用。
(4)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用总额1.005万元,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用1.004万元,增加了0.001万元。见附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旅游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合水县旅游局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幅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合水县旅游局无绩效管理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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