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33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8-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蒿咀铺乡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度 合水县蒿咀铺乡卫生院部门决算公开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本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8、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二)机构设置 本院是政府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非营业机构,内有12名职工,设编制数6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4.45万元,支出总计114.4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6.09万元,增长-18.56%,支出增加-30.67万元,增长-21.1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减少、人员调动,基本支出相应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95万元,占95.19%;其他收入5.5万元,占4.81%。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7万元,占66.64%;项目支出38.18万元,占33.36%。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5万元,增长-19.3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本年度基本支出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2万元,增长38.5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本年度基本支出相应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64万元,占4.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尚未移交社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81万元,占95.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41万元,较上年增加- 1.29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0.36万元,较上年增加 -0.01 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基本收入76.27万元,较上年增加-1.2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退出统发,改由社保发放。基本支出76.27万元,较上年增加-1.2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退出统发,改由社保发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比例,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3元,上年度为0.3万元,较上年度无变化;公务接待费为0.06万元,上年度为0.07万,较上年度减少了0.01万元,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5人,人均接待费13.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3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价12.3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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