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30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8-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8年合水县统计局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的实施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2、承担辖区内农村经济社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能源、节能减排、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文化产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科技、社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GDP等专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及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发展评估工作。
3、承担城乡一体化、农产量、畜禽监测、贫困监测、妇女儿童监测、小康监测、限额以下工业、工业品价格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等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
4、承担投入产出、1%人口及劳动资源、全面小康、整村推进、妇女、儿童、社会发展、科研等专项统计监测。
5、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管理,拟订、审批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制度,设计、制发地方性统计报表,检查、清理非法报表,审查、公布地方性统计资料,组织、协调联合完成跨行业统计调查任务。
7、负责收集统计资料、编印合水统计年鉴、编发统计内刊、提供统计信息、开展统计分析、进行调查研究,完成地方补充和社会委托统计调查项目,为各级领导、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咨询、监督服务。
8、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网络,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企业、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9、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队伍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审核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及省、市统计局和省调查总队及市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统计局内设机构总数3个,分别是统计局办公室、农调队办公室、普查办公室。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
表二:收入决算表(附件1)
表三:支出决算表(附件1)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1)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件1)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67.40万元,支出总计267.4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8.16万元,下降12.49%,支出减少-38.16万元,下降12.4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对四上企业补助减少上年度入库企业减少、农业普查已进入收尾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6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0万元,占95.3%;项目支出12.5万元,占4.7%。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16万元, 下降12.4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对四上企业补助减少上年度入库企业减少、农业普查已进入收尾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30万元,较上年增加14.8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人员工资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94.60万元,较上年减少43.5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市培训减少,差旅费减少,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比例,,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统计局到我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2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办公用房属于合水县集中办公用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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