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30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8-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示
2018年合水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合水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办全县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大病救助、双拥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村民自治、社团及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协调指导乡镇民政办、社区建设、老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发行、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合水县民政局隶属行政单位,设立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2018年年末共有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数20名,退休人员13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合水县民政局决算收入1405.86万元,比2017年决算收入减少1098.31万元,减少43.86%;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831.8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574.06万元。 2018年度,合水县民政局决算支出2224.55万元,比2017年决算支出增加273.71万元,增加14.03%;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1650.49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574.06万元。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 一是2017年结转资金大;二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度,合水县民政局收入140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2.11万元,占96.89%;其他收入43.75万元,占3.11%。 2018年度,合水县民政局支出2224.5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11.49万元,占18.5%,项目支出1813.06万元,占81.5%。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3.33万元,占93.6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0万元,占2.7%,其他支出40.4万元,占1.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5万元,占1.83%。 (三) “三公”经费 2018年度,合水县民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67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48万元,下降11.57%;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3.67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1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决算支出比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0.3万元,下降12.5%。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57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7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决算支出比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0.18万元,下降10.29%。共接待31批次,190人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52.75万元,比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29.62万元,下降35.9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收入及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40.4万元。 5.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级财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级财政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本级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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