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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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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8-01633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8-07-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2017年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测绘管理规划、计划、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2、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信息咨询、技术培训、课题研究及代理代办工作。

3、开展农村和城镇农地转用、土地征用的前期技术审查及审批后的实施工作。

4、多方筹集资金,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吸引其它社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

5、受局委托具体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点示范项目、重点工程统征及有偿服务。

6、承办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7、承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价、勘测定界工作。

8、编制县、乡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方案,建立县级土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隶属于合水县国土资源局。核定编制7名,均为事业编制,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人,其中主任*名、副主任*名、科员*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决算收入1884.30万元,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60.95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823.35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3092%。

2017年度,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决算支出1884.30万元, 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60.9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823.35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3092%。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各项项目的实施力度。本单位2017年度与土地储备中心分开做决算,因此没有数字与上年数字对比。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决算收入1884.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90万元(包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占42.56%;其他收入1082.4万元,占57.44%。

2017年度,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决算支出1884.3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4.17万元,占2.87%;项目支出1830.13万元,占97.13%。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万元,占0.1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81.56万元,占,99.85%

(三) “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四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48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30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0.175万元,较预算增加57.4%。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各项工作组的检查及项目的验收。共接待10批次,8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事业运行支出经费51.44万元,比2017年度预52.26算支出减少0.82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

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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