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163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8-07-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单位或个人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测绘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测绘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和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承办本辖区内的日常巡回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等违法案件;负责整顿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我单位为合水县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独立设置编制机构数1个。核定编制7名,均为事业编制,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人,其中主任*名、副主任*名、科员*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决算收入111.36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减少11.49万元,减少9.36%;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124.4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减少11.49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9.36%。
2017年度,合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决算支出111.36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11.49万元,增长9.36%;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124.4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11.49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9.36%。
决算收支小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决算收入11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6万元(包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占100%。
2017年度,合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决算支出111.3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11.36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8万元,占9.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1.18万元,占90.86%。
(三) “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年初一次性化转给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在决算中反应,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01万元,下降1.25%;2017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73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四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81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8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1万元,较预算下降0.012%。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0.01万元,下降0.012%。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各项工作组的检查及项目的验收。共接待16批次,156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事业运行支出经费4.99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4.17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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