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163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8-07-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国土资源局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测绘管理规划、计划、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国土资源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调处国土资源权属争议纠纷;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3、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4、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负责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低级登记、土地分等定级估价等工作。
5、负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等工作,拟定落实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让、转让等管理制度,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审批改制企业国有资产处置。
6、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的责任。监管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负责对建设用地利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和转让审批登记;
负责地质勘查;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治理责任。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8、依法组织土地、矿产等资源收益的征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各项规费、专项资金的上缴、拨付、使用工作。
9、承担国土资源测绘管理的责任。负责测绘质量监管、成果保密及测绘设施、测量标志的管理维护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市场,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合水县国土资源局内设人秘股、耕保股、地籍及不动产登记股、地矿股、监察股、财务股6个股室,下设基础测绘管理办公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质灾害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6个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县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管理、不动产登记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五项主要职能。核定行政编制9人,工勤1人,事业编制21人,2017年末实有人数31人,科级15,科员10人,技术工5人,退休15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国土资源局决算收入669.11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101.21万元,增长17.82%;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379.89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289.22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0.76%。
2017年度,合水县国土资源局决算支出669.11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
93.67万元,增长16.28%;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379.89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289.22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00.76%。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是加大基本农田建设等各项项目的实施力度。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合水县国土资源局决算收入66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26万元(包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占91.95%;其他收入53.85万元,占8.05%。
2017年度,合水县国土资源局决算支出669.1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71.18万元,占55.48%;项目支出297.93万元,占44.52%。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万元,占4.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67万元,占12.36 %;城乡社区支出245.8万元,占36.7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10.64万元,占46.43%。
(三) “三公”经费
2017年度,合水县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年初一次性化转给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在决算中反应,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6.93万元,下降77%;2017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支出7.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8万元,其中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5.88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四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公务用车维护费年初一次性化转给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在决算中反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7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8万元,较预算下降0.037%。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6.93万元,下降77%。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各项工作组的检查及项目的验收。共接待26批次,35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59.84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4.17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1.95万元,支出191.95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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